已结束 【合同制】2025年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招1人,06月23日~06月27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梧州市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1人

报名时间:2025年06月23日-06月27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原则,按先试用后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专业维修工岗位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

(二)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务实稳重,个人成长意识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四)梧州市人口(户籍地或居住地在梧州市均可)。

(五)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待业人员且符合岗位录用条件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业务能力突出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持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且有相关从业经验2年以上的人员;掌握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仪器维护维修、用电、用水、房屋修缮(装修)专业知识,具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能适应夜间、节假日值班;有检验检测机构相关工作经验、持有C1驾驶证者优先。

(六)岗位设置要求年龄、学历条件等截止时间为6月23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管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岗位职责

(一)负责查看单位设备,巡查检修单位供电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等设备,排查用电安全隐患(如线路老化、私拉乱接),及时处理电路故障(如跳闸、漏电),更换损坏灯具、插座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保障正常供电;

(二)配合消防、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安防配套设施正常运行;

(三)负责单位设施设备、管道、房屋和实验室修缮(装修)等日常维修工作,配合记录维护、更换情况,节约维修成本;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报名人员在招聘公告上自行下载填写《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需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后将报名表(附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梧州户口需提供居住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wzzjs8@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报名表(姓名)”。

(三)资格审查、考试及面试

1.本单位对报名情况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考试人选。考试采用笔试(总分80分)加岗位技能操作(总分20分)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笔试加岗位技能操作测试。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按岗位技能操作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初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3.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照考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的合成成绩确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人员(如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选面试成绩高者)。

4.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后,电话通知应聘者。未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本单位不再另行通知,不退回应聘材料。

(四)体检及考察政审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和考察政审。

1.体检。体检参考公务员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察政审。由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考生开展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规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酬薪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签订保密协议和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照《梧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3.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考试环节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行秘科负责解释。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0774-3884293。

附件: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2025年6月23日

附件: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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