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30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1〕119号)要求,结合兴安县农业产业发展状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种植领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种植领域特聘农技员1名。
二、特聘农技员具备的条件
1.从事种植行业,有扎实的种植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各类农作物生长周期、习性。
2.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文凭。
3.技能要求:能够精准判断农作物常见病虫害,并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熟练掌握各类先进实用种植技术,具备丰富的田间管理经验,能指导农户科学进行农事操作。
4.能力素养:有出色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把专业知识通俗易懂地传授给农户;有基本文字功底;年龄在55岁以下,责任心强,愿意为兴安县农业发展贡献力量。
5.优先条件:农业乡土专家、种植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或者有特聘农技员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8日。
2.报名地点:兴安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3.联系电话:0773–6223323。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1.服务期:服务期限为1年。
2.待遇:待遇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工作成效面议。
五、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申请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和一份简要的种植技术推广计划。
2.资格审查:由兴安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3.技能考核:实践操作主要考察常见病虫害识别与防治、先进种植技术应用等。
4.组织公示:根据技能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兴安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公告栏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
6.签订协议:聘用人员与相关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需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本通知由兴安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兴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公开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申请表
兴安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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