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会计、审计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成本监审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服务内容
(一)对北海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的管道燃气配气成本进行审核;
(二)对广西北部湾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的管道燃气配气成本进行审核;
对最近三年的会计材料及其相关成本资料等开展成本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报告。
三、资格条件
参加竞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聘;
(三)具备有效的会计、审计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执业资格证书。供应商若为分所的,须提供总所有效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执业证书和授权书,且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所参与;
(四)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五)近三年内,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期限费用
(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
(二)服务费用不高于11万元(含税费)。
五、竞聘要求
(一)须以第三方专业机构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申报材料须由第三方专业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意控制篇幅,简洁明了、言简意赅、突出重点,具体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明确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
2.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4.报价书(应包含报价明细,如人力成本、差旅费、资料费等各项费用构成,并明确总报价及税费情况);
5.服务方案(详细阐述对本次成本监审工作的理解、工作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等);
6.近三年参与过类似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工作经历及业绩的证明材料(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明确项目名称、金额、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此项材料非必须提供,只做为评分项);
7.提交《真实性承诺函》,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上述申报材料请使用 A4 纸装订成册,打印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7月30日18:00时前直接邮递或送至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监审科(市发展改革委2号楼403室)。逾期未申报或未按上述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权利。
(四)竞聘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竞聘人提供虚假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取消竞聘资格。已确定中选的取消成交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聘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9-3965325
联系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东路90号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号楼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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