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工作规定》等文件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平南县决定面向全县乡镇(不含街道)在岗在编(实名编制)的小学教师公开选调56人进入县有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和对象
平南县内乡镇(不含街道)在岗在编(实名编制)的小学教师。
二、公开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六)报考县直事业单位的,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年限累计不少于3年;
(七)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
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或试用期未满人员;
4.近3年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不确定档次的(不含因试用期不确定档次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地点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南县平南街道朝阳大道1366号三楼会议室)。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2日。
现场报名:9:00-12:00,15:00-18:00。
3.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提交《平南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各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各选调单位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刻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1.确定笔试、面试人选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笔试人选。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1:3以上比例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后根据开考比例1:3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未达开考比例1:3的岗位取消选调计划,确需开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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