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干部晋升交流机制,畅通基层干部有序向上流动渠道,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关于鼓励引导支持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具体措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的通知》及《崇左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辖区县乡竞争性选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中区直派驻机构)登记的在职在编干部,包括县(市、区)和乡镇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聘岗位
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详见附件《崇左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聘岗位表》、《崇左市2025年度市直医院竞争性选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县级及以下(含县级)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系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考试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国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且满足服务期限的);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满足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规定或根据岗位需求设置的其他资格条件;
任职至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含八级职员岗位)的,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历和年龄要求可结合岗位实际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3.受到诫勉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聘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以及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6.新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在机关服务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
7.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选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服务期、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5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名人员对附件《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至8月12日。
2.提交报名申请。此次竞争性选聘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及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崇左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聘报名推荐表》、《资历业绩评价表》,经单位党组(党委)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后,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1)本人签字及推荐单位审核并盖章确认的《报名表》、《资历业绩评价表》(扫描成PDF格式);(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表彰奖励证书(扫描成PDF格式);(3)个人工作总结和自述材料各一份(电子版)。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工作主要内容、成绩亮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等(所述内容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自述材料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自我认知、能力特长、家庭情况及兴趣爱好等。(4)有突出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如曾经主笔撰写过何种大型综合材料或主导过大型项目(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
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竞争性选聘+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单位及时间。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8月13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选聘资格,并标记诚信记录。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含职级)发生变化,导致处于试用期、任现职务(职级)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聘程序,不再作为本次拟选聘人员。
2.资格审查程序。报考人员单位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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