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公道正派选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辖区内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持续开展竞争性转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范围及岗位
(一)市直机关公务员竞争性转任
崇左辖区内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直、区直派驻机构人员)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转任岗位
见附件1《崇左市2025年度市直机关公务员竞争性转任职位表》(以下简称《转任职位表》)。
二、转任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业务能力突出、业绩成效显著,群众公认;
2.应有5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
3.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或相当层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一级科员及以下的不超过35周岁。职位表另有年龄要求的按职位表要求执行。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用人单位规定或根据岗位需求设置的其他资格条件;
8.报考人员为选调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转任: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到诫勉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处于任职试用期内或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转任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或《公务员回避规定》中有关回避要求的;
8.乡镇党政正职不纳入此次转任人员范围,现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连续任乡镇(街道)班子成员不满3年(以2025年7月31日为截止时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转任的情形。
(三)本次转任所涉及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5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转任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对《转任职位表》中的各项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转任职位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至8月12日。
2.提交报考申请。此次竞争性转任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及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拟转任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竞争性转任报名表》经单位党组(党委)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后报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机关(组织)推荐的人选,应征求本人意愿;个人报名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取得目前所在机关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报考人员填写《崇左市市直机关单位2025年度竞争性转任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及以下材料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1)本人签字确认及相关单位盖章的《报名表》《资历业绩评价表》(扫描成PDF格式);(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表彰奖励证书(扫描成PDF格式);(3)个人工作总结和自述材料各一份(电子版)。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工作主要内容、成绩亮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等(所述内容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自述材料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自我认知、能力特长、家庭情况及兴趣爱好等。(4)有突出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如曾经主笔撰写过何种大型综合材料或主导过大型项目(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
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竞争性转任+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姓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单位及时间。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8月13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转任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转任资格,并标记诚信记录。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含职级)发生变化,导致处于试用期、任现职务(职级)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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