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合同制】钦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处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招1人,08月08日~08月20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钦州市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1人

报名时间:2025年08月08日-08月20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钦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处是市城市管理局属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招聘1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细则

我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面试、择优录取的方式开展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会计岗位工作人员1名。

岗位描述:负责日常账务处理、凭证编制与审核;负责预算编制、执行监控、财务分析及决算相关工作;按时处理税务申报、编制报送各类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年龄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005年8月期间出生),性别不限;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具有初级或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财会、审计等相关专业毕业三年以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3.遵纪守法,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团结同事,能积极主动对接工作。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

1.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2.薪酬按市本级财政预算内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受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试用期工资及待遇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人员请在2025年8月20日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z2860978@163.com,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我单位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报名人员请等待电话通知准备面试。

本公告由钦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处负责解释并承担发布责任。

联系方式:0777-2860978。

附件:附件:钦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处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钦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处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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