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7号)、《关于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柳人社规〔2022〕6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三人社发〔2023〕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情况及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员;有劳动意愿的且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土地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保洁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符合用工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岗位待遇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870元/月。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六、报名要求
报名须提供验证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本人《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
(三)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四)公益岗援助申请表一份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1.三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雅柳路12号;
2.三江侗族自治县总工会: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江峰街28号;
八、招聘程序
通过报名、审核、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772-8617227。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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