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合同制】回龙圩管理区2025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公告(招14人,08月15日~08月22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龙圩区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14人

报名时间:2025年08月15日-08月22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推动就业促进工程实施,完善重点群体支持体系,根据《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5〕10号)和《湖南省乡村公益岗位性管理办法》(湘农联〔2024〕92号)具体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4名,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4个(其中回龙圩镇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便民服务等岗位9个,区直机关公共服务岗位5个)。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回龙圩管理区户籍的法定劳动年龄内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应聘机关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已就业的人员;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兼)职工作人员;

3.财政或其他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工作人员;

4.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人代表、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就业、创业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7.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他不得招聘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5日9时至2025年8月22日17时。

(二)报名地点:乡镇岗位到回龙圩镇人民政府报名,机关岗位到回龙圩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

(三)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告知报名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乡镇岗位招聘由回龙圩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机关岗位招聘由回龙圩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六、考察结果和公示

根据现场报名审核结果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区官网上公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2、工资待遇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工作期限不超过三年,聘用协议一年一签。

八、其他

本公告由回龙圩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46-5912118(回龙圩管理区回龙圩镇人民政府)

0746-5911878、18975780837(回龙圩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龙圩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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