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是保障师生饮食健康与安全的重要场所,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卫生意识和对学生的关爱程度至关重要。学生家长作为与学校教育紧密相连的群体,对孩子的饮食健康尤为关注,更能以负责的态度投入食堂工作。为进一步提升食堂服务质量,确保师生饮食安全与营养,兴安县第四小学特面向本校学生家长招聘食堂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食堂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包括:
1.厨师1名:负责食堂菜品的烹饪工作,保证菜品的口感和质量。
2.帮厨4名:协助厨师进行食材的清洗、切配等工作。
岗位要求
1.必须是兴安县第四小学在读学生的家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45-55 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且每年能按要求进行健康体检。
3.热爱食堂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对学生有爱心、耐心和细心。
4.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如厨师需有一定的烹饪经验,采购员需了解食材的基本知识等。
5.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遵守学校及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与其他工作人员和谐相处。
招聘流程
1.报名:有意向的学生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家长须提供户口证明或学生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学校总务处填写《兴安县第四小学食堂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上午9点—12点,下午3点—5点。
2.资格审查: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报名者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3.面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对食堂工作的认识、岗位技能展示等。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兴安县第四小学。
4.体检:学校组织面试合格者需到指定医院办理健康证。
5.录用:学校根据面试和健康证办理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电话通知,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工资标准根据岗位确定。
2.福利保障:享受学校规定的各项福利,如节假日福利、社会保险等。
3.工作时间:根据学校食堂工作安排确定,具体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学校及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安排。
2.树立食品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3.保持个人卫生和工作环境的整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4.爱护食堂的设施设备,节约水电和食材,杜绝浪费。
5.对待学生要热情、耐心、细心,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和录用资格。
2.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逾期未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学校有权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817268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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