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合同制】天等县聚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天等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编外工作人员简章(招3人,09月04日~09月05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天等县

岗位类型:国企

招录人数:3人

报名时间:2025年09月04日-09月05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单位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行政执法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3名

(三)岗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4日至9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注:报名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2.报名地址:天等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三楼局办公室(天等县天等镇天福路93号)。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由我公司与天等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查结束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资格审核:入围面试者请持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核验。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以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将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体检在县级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将在天等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

公开招聘的行政执法协管员按规定聘用后,由天等县聚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用人单位进行派遣。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

三、工作地点

天等县天等镇天福路93号天等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

四、工资和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正式聘用后,每人每月240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

(二)社会保障:正式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每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未尽事宜,请咨询电话:

1.天等县聚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0771-3529678

2.天等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办公室:0771-3525833

附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天等县聚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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