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区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海城区第三批)

为进一步促进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岗就业,根据《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市海城区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北海市海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北城人社发〔2022〕34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个。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计划

治安协管员1名、生态建设员1名(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全区脱贫人口家庭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

三、岗位待遇

生态保洁、生态建设、乡村治理服务、乡村养老抚幼、社会治安协管等岗位补贴标准为1680元/月·人。

四、报名方式

2025年9月10日至9月14日到岗位开发村委报名。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海城区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第三批)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0日

附件

海城区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第三批)

序号

村委

岗位开发计划

工作地点

岗位职责

岗位补贴标准

备注

1

高德赤西村

治安协管员1名

高德赤西村

治安协管

1680元/月·人

2

高德赤西村

生态建设员1名

高德赤西村

排水沟清理

1680元/月·人

标签: 海城区 2025年 乡村公益性岗位 开发公告 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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