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招募见习人员公告

桂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为隶属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认定为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和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人员1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招募就业见习岗工作人员11人,专业不限。

二、招募资格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未担任企业法人、企业股东(含独立、合伙、借个人名义创业等情形);

(二)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三、岗位要求

(一)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学习能力较强,能较快熟悉工作岗位并独立开展工作。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家庭类型)脱贫户毕业生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桂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二楼211办公室(具体地址:桂平市西山镇禄棠东街9号),联系电话:0775-3386025。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识别二维码,下载并填写好《桂平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

五、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10个月,见习单位发放生活补助1870元/月,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相关要求

(一)见习的人员不能在同一个见习基地参加两次见习。

(二)接收见习人员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附件: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桂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标签: 桂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见习人员招募 医疗保障 桂平市招聘 见习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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