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公安局机关2022年度第九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确定覃金伟等123名同志(具体名单见附件)为拟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宁市公安局实名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46号517室
收件人:冯警官
邮 编:530028
监督电话:0771-2891971
南宁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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