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合同制】西林县第三初级中学2025年后勤人员招聘公告(招24人,11月08日~11月12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西林县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24人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08日-11月12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西林县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后勤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西教字〔2025〕86号)文件精神,经西林县教育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后勤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生活管理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本着坚持公开、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计划数、范围

(一)招聘计划数

计划招聘生活管理员7人、食堂工作人员17人。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广大社会人士。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7年11月1日以前出生),男性5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小学及以上学历。

4.具备较强的服务和团队意识,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管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有学校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或退役军人、公安辅警、保安公司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招聘范围: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5.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应聘上后必须先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隐瞒情况的,学校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6.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学校根据《西林县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后勤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西教字〔2025〕86号)文件精神,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学校使用邮件、微信、宣传窗等方式发布《西林县第三初级中学 2025年招聘后勤工作人员公告》。

(二)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2.报名地点:西林县第三初级中学总务处。

3.报名要求: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小学不需提供)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

4.学校对报名者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确定为竞聘上岗人选。

5.咨询电话:吴老师13397863837

(三)竞聘上岗

1.面试时间:2025年11月15日早上8:30

2.参加人员范围:经资格审查合格并报名成功的人员。

3.面试地点:学校综合楼6楼录播室。

4.竞聘方式:演讲和答辩,时间为10分钟,由竞聘评委小组根据竞聘人员演讲和答辩进行量化考核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值。最后算出竞聘人员的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岗位人选。

(四)考核

1.学校对体检合格者的德、能、勤、绩、廉和拟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核时间:2025年11月17日-19日

(五)体检

根据学校拟聘用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由西林县第三初级中学组织拟聘用人员到西林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2025年11月20日--21日

(六)公示

1.学校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

2.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5个工作日)。

(七)报审批准时间:2025年12月1日-2日学校将招聘申报材料呈县领导小组审批。

(八)办理聘用时间:2025年12月3日-5日

学校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实行三年一聘制,试用期满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管理和服务待遇

1.本次招聘后勤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2.聘用期间,学校后勤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西林县十三届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纪要》保持现状不变,工资待遇由县财政负担。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种社会保险,参保所需费用单位负担部分由县财政拨付,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3.经学校聘用的后勤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工作调剂。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由西林县第三初级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全程监督、指导,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西林县第三初级中学负责解释。

西林县第三初级中学

2025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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