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升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卫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室村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村医岗位
招聘人数:1人
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乡村医学专业或中医专业
学历:中专及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21日至2008年1月21日期间出生)
2、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资格证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沟通能力。
(三)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2026年01月21日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将个人材料提交至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卫生院办公室报名。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15号(卫生院办公楼四楼)。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线上报名:将个人报名材料发送到金秀镇卫生院邮箱:jxz721721@163.com,咨询电话:0772-6423917。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A4纸打印,需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
(2)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资格证及个人简历中所填写信息等材料。
(四)资格审查
由金秀镇卫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及潜在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核与体检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岗位匹配度。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备案。
2.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五、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金秀瑶族自治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室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应聘者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咨询电话:金秀镇卫生院办公室 0772-6423917;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卫生院
2026年01月21日
备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卫生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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