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幼儿园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并在怒江州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具有怒江州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被征地农民。
(二)岗位要求
食堂从业人员:2名。
(三)岗位条件
1.符合本地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无不良嗜好。
2.热爱幼儿,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具有一定的烹饪技术,熟悉食堂工作流程。
3.有幼儿园或学校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具备基本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
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日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咨询时间:
上午09:00—11:30(工作日)
下午15:00—17:30(工作日)
咨询方式:
办公室电话:杨老师13988629100
监督电话:杨老师15208868889
(二)报名方式
实地报名: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需到户籍所在地做就业困难认证)、学历证明、健康证等复印件及个人简历相关材料,交怒江州直第二幼儿园二楼办公室进行报名(大练地街道文盛路333号)。
录用方式
幼儿园对应聘人员进行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核人员采取面试及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人员对报名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筛查、面试资格审核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期间,怒江州直第二幼儿园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查,择优组织面试。
(三)报名及面试工作中,怒江州直第二幼儿园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工资福利
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怒江州公益性岗位人员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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