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柳州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
全市两级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10名,具体如下:
1.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9名;
2.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1名。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4.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5.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6.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7.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8.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18-30周岁(1996年3月10日至2008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5.聘用制书记员需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其中以大学专科学历报考的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取得学历;
6.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柳州法院2026年上半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考者应当如实填写与招聘法院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报考者本人如担任律师,且未在聘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证件注销手续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终止聘用程序;如配偶、父母、子女担任本人报考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在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配偶、父母、子女未在报考者聘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回避手续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终止聘用程序。
四、薪酬待遇
根据《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结合单位实际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法院网(http://171.106.48.55:36993/)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18:00止。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说明,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如实、准确填写《柳州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信息表》一旦提交,所填信息将无法更改,请报考者认真仔细核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者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意见。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后,填报系统同步关闭,请报考者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本次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招聘在网上进行形式上资格审查,在面试前开展现场实质性资格审查。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速录技能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速录技能测试60分合格,速录技能测试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网站关注相关速录技能测试通知。面试工作由各招聘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招聘法院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为3:1。若速录技能考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有速录技能考试合格人数面试。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各招聘法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法院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五)公示
聘用制书记员拟聘人员名单,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在广西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各招聘法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制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柳州人才网(lz.gxrc.com)和“龙城法苑”公众号发布。
咨询电话:0772-2692339;0772-2692338。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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