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钦州市城市管理局现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用设施维护员2名
二、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
6.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三、招聘条件
(一)大专学历以上,专业不限;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熟悉办公软件运用,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2640元/月(含个人社保应缴部分),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和缴纳社会保险。
五、聘用期限
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限为三年。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5日,具体以发送电子邮件为准;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填写《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报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szrs2256@126.com,联系人:章丹,联系电话:0777-2862256,地址:钦州市文峰北路160号。
??七、招聘流程
(一)初选满足条件的应聘者,等候电话通知进行面试;
(二)面试时请携带本人就业创业证、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附件: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钦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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