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岗位为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具体选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贵港市辖区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3.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年限累计不少于5年,同时符合其他相关服务年限的规定要求;通过借调等形式不在本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不计入在编在岗工作经历时间;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档次;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具有与拟任(聘)岗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报考人员现聘在九级管理岗位的,需聘过专业技术岗位1年以上,并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7.熟悉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综合文稿工作经历者优先;
8.报考本公开选调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或未满政策规定、培养协议约定和有关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新聘用(录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不确定档次的(不含因试用期不确定档次人员);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8.交流后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明确不得交流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选调所涉及的年龄、职称、职业资格、处罚处分期限、影响期限、服务年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3月20日。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本人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名参加选调的意见(加盖公章),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到贵港市委社会工作部现场报名,或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ggshgzb01@163.com邮箱。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现场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北区新华路349-2号(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503办公室),联系人:韩茗宣,联系电话:0775-4837456。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贵港市委社会工作部电话通知本人。无人报考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
1.确定笔试、面试人选
经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笔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1:3以上比例的开考。未达到开考人数的,由贵港市委社会工作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考。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
2.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贵港市委社会工作部电话通知为准。
3.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笔试阅卷完成后,笔试成绩由贵港市委社会工作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发送短信的方式发布至考生个人,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业务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人际交往等能力。
4.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权重按4:6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考察及体检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征得人选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笔试、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跟班考察人选,进行为期1个月的跟班考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跟班考察人选。跟班考察到期后,根据跟班人员的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配程度进行跟班考察评分,并报市委组织部预审。预审通过后,与人选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沟通协商相关事宜,派出干部考察组到单位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承担。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以及体检合格者,经贵港市委社会工作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贵港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选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委监委驻市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信息,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
(三)岗位空缺情况处理。因参加选调人员中途放弃,审核、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贵港市委社会工作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或者终止相应岗位的选调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4837456。
附件:
1.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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