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东兴市人民政府同意,由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东兴海关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人员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由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东兴海关联合招聘,岗位为旅检辅助查验岗2名,实验室辅助岗10名,共计12名。旅检辅助查验岗:负责协助海关关员对出入境旅客和携带物品的查验、对进出境货物查验平台的巡查、送检、数据的录入等辅助性工作;实验室辅助岗:负责辅助海关实验室人员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检验检疫。人员性质:协管员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聘用外派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情形。
(二)专业条件
旅检辅助查验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0-40周岁,男女不限,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越南语、护理专业毕业的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实验室辅助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0-40周岁,男女不限,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体育特长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走私等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员工作的情形。
三、待遇
(一)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资待遇参照东兴市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当地人民政府临聘人员待遇标准及实际工作时限予以发放。如有政策调整,依据政府相关政策予以调整。
(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四、招聘过程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3月29日,如有意向,简历请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以下邮箱:zg7675853@163.com,也可以将纸质简历交至东兴市东兴镇兴东路329号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二楼205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合格之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与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0-7696351联系人:吴女士
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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