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是自治区党委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等要求。
年龄、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
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四)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六)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纪等问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
(七)现役军人;
(八)拒服兵役人员;
(九)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网站(www.gxdx.gov.cn)。
(二)本次公开招聘取消招聘计划等具体事宜信息在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网站公布。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4日8:00-2026年4月22日18:00(招满即止)。
2.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及其它形式报名。有意者自行从广西人才网、我校(院)网站下载《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填报,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如:张三+行政后勤岗)发送至电子邮箱(gxdxhqssk@163.com)。报名时,报考者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报名材料包括:
①《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电子文档;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者)、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及以上者)、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③具有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请一并提供扫描件。
(2)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3)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由我校(院)用工需求部门会同组织人事处在招聘期内对报名应聘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结合岗位匹配度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工人员名单,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均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组织试工
试工人员名单、试工时间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试工期限为1天,试工地点在我校(院)食堂内,开展岗位技能匹配度考察。若试工人员试工不通过,则按面试成绩递补第二名进行试工。
(五)确定拟聘人员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应聘工种所在班组及用工部门给出的试工鉴定结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2.组织体检。根据拟聘人员名单通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拟聘人员自行前往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文件执行,并前往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如体检不合格或无健康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1.公示。根据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在广西人才网和我校(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我校(院)委研究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进一步开展岗位技能匹配度及工作强度适应性的双向考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工作强度不适应的,终止劳动合同。
3.待遇。工资绩效、五险一金、定期体检、工会福利等待遇按我校(院)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576180。
八、其他事项
(一)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二)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招聘咨询
招聘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英华路16号自治区党委党校崇信园餐厅三楼膳食科;
招聘联系人及电话:佘老师0771-5577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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