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因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受到处罚的;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8.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及解除劳动合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3 人
岗位要求:
1.男性;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3月30日至200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身高172厘米以上;
3.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4.有B1或以上驾照,能熟练驾驶车辆优先。优秀复退军人以及警校、体校毕业、有体育特长,或有在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半年以上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10日止;
(二)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以自己名字命名文件,将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cjqfyzzb@hechi.gov.cn或直接送交至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受过表彰的应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优秀复退军人的应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根据择优原则确定考试人选。
(四)考试:
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
加考试。
(五)考试形式:
1. 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不通过者不进入面试。
2.体测内容:测试速度、灵敏、力量、耐力和柔韧性等,具体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础体能项目训练标准》。
3.体测项目:单个警员队列动作,10米*4往返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2000米跑。
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手续
本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及政审,决定聘用的人选,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1年(不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院党组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2500元/月,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差旅补助、休假待遇与正式职工一致。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778-2252186
附件:附件: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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