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二、招聘岗位
厨师1名,为工勤岗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其中,男性不超过50周岁(1976年4月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81年4月以后出生),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持有有效《健康证》,熟悉餐食制作标准和卫生要求,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四)持有相关厨师培训证书、等级证书,或有企业食堂、学校食堂、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4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招聘简章公开发布后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并命名为“2026年招聘+姓名”发至邮箱szylrsk@163.com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外聘人员应聘登记表》(报名人承诺签名处需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证件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将依法依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择优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未接到面试通知的报名人员,视为未入选面试名单。
(三)考察
根据报名人员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开展考察。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公示
经审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官网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月工资:2715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合同期每满一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连续两年综合考核合格的晋升一级工资。如本市出台最新利用财政资金外聘人员工资政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二)五险一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三)其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如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71-270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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