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当前自然资源、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对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提升县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保障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政府法律事务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本次选聘面向全市范围内依法设立、具备良好执业信誉的律师事务所。
二、选聘名额
择优聘用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县政府法律事务顾问单位。
三、选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须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良好的执业信誉,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熟悉政府法律事务,在自然资源、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丰富;
(四)能够指派不少于4名具有执业经验的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其中主办律师应具备相关领域专业能力;
(五)承诺遵守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按要求参与县政府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起草、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法律事务。
四、服务内容
(一)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
(三)参与县政府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谈判及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查;
(四)参与处理涉及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五)为县政府在自然资源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领域的疑难复杂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六)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律师事务所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单位的主体资格、执业信誉等进行初审;
(三)综合评审:根据律师事务所的资历、专业能力、服务方案等进行择优评审;
(四)公示:拟聘用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期一年(可续聘)。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以材料送出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1.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拟派出律师团队名单及执业经历、专业特长说明;
3.服务方案及报价。
(三)提交方式:
1.线上报名方式: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7922138@126.com,或邮寄至:乐业县城北政务服务中心右侧附楼司法局办公室(注明“法律顾问选聘”),联系人:梁家翠,联系电话:0776-7922138。
2.线下报名方式:将上述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交到乐业县城北政务服务中心右侧附楼司法局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本公告由乐业县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股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乐业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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