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来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和来宾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各1名。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精神;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掌握现代办公软件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来宾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等参照在职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来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以及荣誉证书等有关材料发送至邮箱:lbstyjrswj@laibin.gov.cn,或直接送到来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北二路320号6楼601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荣誉证书及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按规定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
经面试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2-6621639。
附件:来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室2026年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
来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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