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核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取消岗位等事项的通告

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简章》有关岗位开考比例规定,结合报名资格审查、交费等情况,现将需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需降低比例开考的岗位、因无人报名或无人交费或交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取消的岗位予以公布。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于2023年4月7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二次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的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原交费账户统一退费。

网上改报岗位与改报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截止,在临近截止时间前报名的报考人员,可能因网络拥堵、资格审查时间不足导致报名不成功。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进行报名,以免错过改报时机无法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

特此通告。

附件:1.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需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汇总表

2.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汇总表

3.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因无人报考或无人交费或交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取消的岗位汇总表

南宁市教育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1: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需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3: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因无人报考或无人交费或交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取消的岗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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