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提高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桂组发〔2021〕7号)、《中共玉林市玉州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玉区编委〔2023〕10号)等文件,经过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聘用李明瑶、李代玲为玉州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即从2023年9月9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上真实姓名及地址、联系方式,于2023年9月15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直接送的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玉州区人民中路407号,邮政编码:537000,联系电话:0775--2823721。
群众如实反映拟聘用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3年玉州区考核聘用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前公示名单(共2人).xls
玉林市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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