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鼓励教师加强学历学位提升,根据《桂林旅游学院“博士培养工程”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桂旅院人〔2022〕11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博士培养对象选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条件与范围

1.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在编在岗(含校编)的中青年教师,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

2.申报者原则是需纳入学校2023年师资培养计划,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需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所需专业且进修学习申报经所在部门、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批,已获得博士录取通知书的在职教职工;

3.未列入博士培养工程的往届博士在读教职工,经所在部门、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批也可报名。

二、选拔方式

选拔采取方式:个人报名→所在部门、单位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科级及以上干部、辅导员需经党委组织部或党委学生工作部及分管校领导同意)→学校人才办审批→公示。

三、培养期限及待遇

入选培养对象的培养期限原则上为3年(以博士录取学校培养计划为准),相关待遇参照 《桂林旅游学院“博士培养工程”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

四、申报材料

1. 桂林旅游学院教职工进修学习审批表;

2. 桂林旅游学院“博士培养工程”申报表;

3. 博士录取通知书原件电子版扫描件、纸质版复印件;(如博士录取通知书为外文,还需提供原文翻译件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盖章。)

4. 本专业博士培养计划(含学制、专业及毕业要求等)。

五、其他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于2023年10月31日(周二)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253820346@qq.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需经相关部门审批)交至人事处。(如已提交过桂林旅游学院教职工进修学习审批表和博士录取通知书,则无需重复提交。境外就读博士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原文翻译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773-3694008。

附件:1.桂林旅游学院“博士培养工程”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桂旅院人〔2022〕11号)

2.桂林旅游学院“博士培养工程”申报表

3.桂林旅游学院教职工进修学习审批表

人事处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附件1桂林旅游学院“博士培养工程”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桂旅院人〔2022〕11号).pdf

附件2桂林旅游学院“博士培养工程”申报表.doc

附件3桂林旅游学院教职工进修学习审批表.doc

收藏 订阅 小程序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