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度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体检考察公告(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24-2025学年度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经公开招聘并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签约人员进行体检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25年1月8日(星期三)。

(三)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于2025年1月8日上午7:30前到兴业县教育局大院集中。

(四)体检执行标准及复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五)体检费用:

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理,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由医院按规定另行收取。

(六)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1张。

2.参加体检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不按时到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考生在体检前请仔细阅读并理解《体检考生须知》(附件2),本次体检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上午必须空腹),请考生近日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二、考察

1.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才能够进入考察程序,由用人单位开展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2.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员联系,考察人员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改动,请及时用电话告知兴业县教育局人事股和各招聘学校有关工作人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兴业县教育局人事股 陈老师

联系电话:0775-3776780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一)

2.体检考生须知

兴业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一).xlsx

附件2.体检考生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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