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驾驶员岗位①因入围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经研究同意,决定从岗位①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经按顺序征求考生意愿,现将对递补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对象
因报考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名次第2名、第3名放弃本次招聘资格,由第4名周泓锜同志递补。
周泓锜,男,25岁,籍贯广西博白,退役军人。本次招聘报考驾驶员岗位①,笔试77.36分,面试70.20分,总成绩73.78分,岗位总成绩名次为第4名。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25年3月4日(星期二)。
(二)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于2025年3月4日上午7:30前到玉林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西门集中。
(三)体检标准及复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理,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费用由医院按规定另行收取。
(五)注意事项
1.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2张。
2.请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不按时到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体检前两天,请各参加体检人员保持清淡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上午须空腹(即体检前不能吃早餐)。
三、考察
(一)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才能够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二)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员联系,考察人员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改动,请及时电话告知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有关工作人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人事科何女士
联系电话:0775-2333032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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