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巴彦县林区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解决基层工作人员不足问题,面向林区公开招聘1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一招聘3人;公益性岗位二招聘3人;公益性岗位三招聘3人;公益性岗位四招聘3人;公益性岗位五招聘3人。
三、公告发布网站
1.巴彦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bayan.gov.cn/
2.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号”,后续考试、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在此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招聘范围:具有巴彦县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局址、山上林场所、乌鸦泡地区户籍的未就业人员,已登记失业或符合登记失业条件,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人员。聘用期为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至退休;
5.年龄: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57周岁以下;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47周岁以下。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名下有营业执照或担任企业法人、股东、高管、监事等职务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
6.近一年内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公积金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请严格按照报名时间报名,其余时间段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巴彦县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民生服务大厅。
(二)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和2寸免冠照片2张。
注:纸质材料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首页和第7页(认定就业困难),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附件1及附件2表一份。
(三)缴费。参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缴费采取现场缴费方式,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所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试。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由县人社局授权第三方统一组织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笔试完成后,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综合成绩以100分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管理。确定拟聘用名单在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期7天后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现行月工资补贴标准为1750元。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
七、相关说明
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名人员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451-57892632 0451-57522943
附件:
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