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聘用制】昭平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招1人,12月27日~01月06日报名)

招录编制:聘用制

招录地区:昭平县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1人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7日-01月06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昭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聘用书记员

职位内容: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3、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4、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5、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6、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7、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8、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

4.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工作人员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7日8:00至2026年1月6日18:00

(二)报名材料

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奖励证书等。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请考生登录网址:http://171.106.48.55:36993注册报名,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邮箱:zpfyzgk@163.com。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三个环节。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在分数相同情况下,获得法律资格证书或所学专业为法学类专业的优先录用。

1.速录技能测试。报考聘用书记员岗位网上资格审查合格者,需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考前可试听2分钟。速录技能测试采取电脑评分,成绩=听打正确字数÷原文字数×100,满分为100分。考试音频音速平均不低于100字/分钟。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入围分数线,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1:8的比例入围面试环节。如划定分数线后入围面试人数不足1:8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实地资格审查。由考务组成员负责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考察环节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2.考察。体检和考察同时进行,由招聘单位确定考察人员,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重点审查拟聘用人员的个人诚信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现(原)工作单位表现等方面。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招聘单位根据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昭平县人民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桂江天平”公示。

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招聘单位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试的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报考岗位聘为正式聘用书记员,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考核;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需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四、薪酬待遇

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行负担。差旅费报销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昭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4-6697267。

昭平县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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