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蒙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城镇户口,名下无营业执照,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二)初中及以上学历,有类似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四)基本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及智能手机的使用方法,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事,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七)同等条件下,居住在蒙村镇且有驾照的人员优先聘用。
二、工作内容
负责调纠后勤工作,具体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纠案件材料整理、协助矛盾纠纷调处、协助信访案件化解,完成上级安排的有关工作任务以及领导交代的其它工作。
三、工资待遇
面议。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4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
应聘人员持个人身份证、个人简历等材料至蒙村镇政府党政办公室报名。
联系电话:0772-4702120。
来宾市兴宾区蒙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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