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编】柳州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告

为牢固树立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拓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来源渠道,充分调动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以下简称“五方面人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2026年全市计划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91名(具体见附件1)。

二、选拔范围

(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指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包括管理岗人员、专业技术岗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县区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指在任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换届选举的农村社区,不包括城市社区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换届选举的农村社区。

(三)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指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调生。确无符合条件人选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以往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中选拔。

(四)第一书记:指“十三五”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后进)村的党组织第一书记,包括现任的和曾任的。

(五)驻村工作队员:指“十三五”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后进)村的驻村工作队员,包括现任的和曾任的,以及此前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队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人选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一般应当是中共党员。

(二)资格要求

1. 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人选:应当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不含借调到上级单位工作、跟班学习时间等),大专以上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不超过48周岁(截止时间,进党委班子计算到2026年5月,进政府班子计算到2026年7月,下同),优先从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

2. 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应当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5年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按照换届时全国层面法定退休年龄延迟节奏,任职后原则上能够干满一届。

3. 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人选:应当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其中,自治区直属机关选调生,应当到基层锻炼满2年,且在村任职至少满1年;市直机关、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选调生,应当到村任职满2年;2018年前招录的选调生,应当在村任职至少满1年。上述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应在称职以上且任职期满考核合格。

4.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人选:应当在村任满1个任期,并且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驻村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且驻村期满考核合格。

本次选拔涉及的党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乡镇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截止2026年3月。

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作为选拔人选:

(1)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等基本条件中规定的具体情形。

(2)政治上不合格特别是“两面人”;被剥夺政治权利,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且影响期未满,以及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被立案侦查;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涉黑涉恶涉霸,宗族恶势力、搞宗族派性,涉黄涉赌涉毒,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拖欠、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等行为未整改到位,或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未处理到位;品行不端、道德败坏,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失信被执行人;曾被罢免或清理出村(社区)干部队伍,或曾被辞退的公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在现岗位上不胜任或履职意愿不强。

四、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方式: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只能在所在县区参加选拔,选调生、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只能在任职村或原任职村所在县区参加选拔。本次选拔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符合选拔配备基本条件、资格要求且有意向到乡镇班子任职的“五方面人员”,可登录柳州党建网(www.lzdj.gov.cn),下载填写《柳州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见附件2),经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以“五方面人员”身份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核同意后,到报考县区党委组织部提交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对象符合“五方面人员”中多重身份的,只能选择一种类别进行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柳州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以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下同)和复印件(不再退回)各1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需提供电子版)。

2.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过期不予受理。每天受理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地点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和任职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任职资格联审。经审查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如出现某一类别的报名人数或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少于选拔计划数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不足名额部分,县区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剂到其他类别。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个人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选拔资格。因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本次选拔将资格联审贯穿于选拔工作全过程。

资格审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下午6:00,过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地点: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地点见附件3)。

(三)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按实有人数开考。笔试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面试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上午10:00。笔试和面试所涉及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1. 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基本素质与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设在各县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公布笔试成绩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公布本县区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3.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根据计划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五方面人员”同一类别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公布本县区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入围人选参加面试。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各县区根据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5的比例,按照“五方面人员”同一类别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可同时列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考生综合成绩将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不作为最后确定拟选拔人选的唯一依据。

(五)实施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发现有重大疾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取消选拔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六)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统筹进行,除到所在单位考察外,还要结合人选类别适当延伸考察,其中,选调生、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既要到所在单位考察,还要到其任职的村及所在乡镇(街道)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村党组织书记以其任职的村及所在乡镇(街道)考察为主。

经体检和考察,如出现某一类别通过人数少于选拔计划数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各县区党委可将剩余名额酌情调剂到其他类别。

(七)确定人选

各县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等情况,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会议进行综合比选,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选拔任用人选和任职岗位安排,并提请县区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然后将拟选拔任用人选和任职岗位安排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公示。

(八)任前公示

对拟选拔任用人选,要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原则上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以“五方面人员”身份所在乡镇(街道)、县区进行公示,选调生、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还要在任职村或原任职村公示。

(九)提交选举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提名并提交选举;反映问题影响任职的,不予任用。

(十)备案登记

“五方面人员”经选举当选后,由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向市委组织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材料包括报名表、资格审查材料、考察材料、提名任职文件、当选报告单等。市委组织部按规定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经选举当选的“五方面人员”,在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安排在原任职乡镇,如原任职乡镇没有职数或合适岗位的,县区党委可根据乡镇领导班子配备需要和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在本县区其他乡镇任职,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选拔资格。

(二)经选举当选的“五方面人员”,和其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样管理使用,当选后的第一个任期一般不调离本乡镇工作。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党组织书记、非公务员和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选举当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任期届满不再连任且没有担任其他公务员岗位职务的,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或者任期内有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其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

(三)选拔“五方面人员”中,是乡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县级党委要从严审核把关,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同等层次职务职级)配偶、子女的,要报市委组织部严格审核把关。

(四)报考人员在选拔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对在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及有关法规处理,由市委组织部商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 柳州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计划表

2. 柳州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

3. 柳州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2026年3月17日

附件1 柳州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 柳州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DOC

附件3 柳州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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