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成立于1928年,学校坐落于素有“中国绿城”之称的广西首府南宁,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广西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前身为创立于1938年的国立广西大学农学院畜牧兽医系,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广西农学院独立建制,取消畜牧兽医系,师生分流到华南农学院、华中农学院等院校,仅保留家畜人工授精站。1958年畜牧兽医系恢复重建,划入广西农学院。1992年广西农学院更名为广西农业大学,1997年广西农业大学与原广西大学合并组建新广西大学,畜牧兽医系撤系建院成立广西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学院现有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广西畜禽繁育与疾病防控重点实验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兽用生物制品工程研究中心、广西畜禽生物育种科技创新合作基地、广西-越南生猪数智养殖联合实验室)、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水生生物健康养殖与营养调控实验室)、2个校级研究机构(广西大学动物繁殖研究所、广西大学野生动物研究所)。
畜牧学科为广西一流建设学科,拥有畜牧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属二级学科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为国家重点学科,动物科学为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为进一步加快我校畜牧学科建设,现公开招聘动物繁殖学方向“学术带头人”1名,热忱欢迎有识之士前来应聘。
一、招聘岗位
畜牧学科动物繁殖学方向学术带头人。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和学科发展规律,具备教书育人的高尚品质,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具有博士学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教育教学和学术条件
应同时满足以下教育教学和学术条件:
1.教育教学条件:在本学科领域人才培养取得显著业绩,以排名前二完成人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及以上),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及以上)。
2.学术条件:在本学科领域科学研究有重要影响力,取得以下资历或项目成果业绩之一:(1)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含青年项目);(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3)国家重大重点研发计划一级课题主持人;(4)取得世界知名大学终身副教授及以上职位;(5)以排名前二完成人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及以上),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及以上)。
三、聘期和待遇
(一)聘期
按聘任制管理,首个聘期5年。
(二)待遇
按照广西大学“学术带头人”岗位待遇:
1.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根据工作需要,设岗学院优先协调配置研究生招生指标。
2.聘期内可申请租住学校教师公寓,约110平方米(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如拟聘人员为学校现全职在聘人员,享受同等薪酬待遇,科研平台建设和启动费补足学校已资助部分后的差额,不新增科研用房面积;不再享受一次性安家费和租房补贴,教师公寓或福利性住房已达到110平方米的,不再提供住房。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2日止。
(二)报名方式及材料:应聘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
1.广西大学创新人才岗位申请表;
2.身份证或护照,职称证书,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海内外任职证明材料(任职文件或聘书)、人才工程项目获批文件(或与国家主管部门签订的工作任务书);
4.近五年承担的科研和教学项目、代表性学术论文和成果、重要贡献等佐证材料;
5.个人工作设想,包括学科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发展思路和目标。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771-3235635
邮箱:gxudky@gxu.edu.cn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学校主页:https://www.gx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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