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文件精神,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相关程序要求,经过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方玉等3人为平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送到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的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9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果市大学路)
邮政编码:531499
监督电话:0776-5821426(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平果市“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拟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3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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